101.2.21北市警松分交字第10130356400號
一、經查臺北市機車停車空間嚴重不足,為尊重行人舒適無障礙「行」的權益,並使市容更為美觀,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逐步實施「機車退出騎樓、人行道」措施,藉由提供合理之機車停車空間及適當管理手段,整頓機車停放秩序、美化市容景觀,還給行人優質的通行環境。
二、次查八德路3段30號前往東、八德路3段36號前往西設有騎樓禁停標誌;而人行道則無設置禁停標誌,如對停放機車舉發恐有爭議。
另八德路3段30號往西未實施機車退出騎樓。
對於八德路3段30號往東實施機車退出騎樓,機車停放人行道是否合理部分,本分局已函請權責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研議。
三、感謝您百忙中提供的寶貴意見,讓我們有改進及成長的空間,未來仍請不吝指教
101.3.01北市警松分交字第10130417500號
一、有關建議交通局通盤檢討機車退出騎樓路段,是否造成人行道亂停機車的負面效應,本分局已函轉權責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卓處。
二、感謝您百忙中提供的寶貴意見,讓我們有改進及成長的空間,希望我們的答覆,能獲得您的諒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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