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患包給醫生的「紅包」,下月起再也不能申請商業醫療保險理賠了。

衛生署已禁止醫院向民眾收取「指定醫師費」,但商業醫療險仍然理賠指定醫師費。金管會規定,七月起,新舊實支實付型保單都不能再給付指定醫師費,壽險業須調降舊保單保費因應。

衛生署一年多前已禁止醫院收取指定醫師費,但壽險業者透露,部分大城市的「明星級醫院」其實都還繼續收;有些私立醫院,例如孕婦「指定名醫或指定吉時」剖腹生產時,醫院就會向病人收取一萬到三萬元不等的指定費用。

壽險業者說,「指定醫師費」就是紅包,不少台灣民眾迷信名醫,開刀、問診都會「指定」醫師,而且很多保戶拿著私立醫院開立的「指定醫師費」申請理賠。

但衛生署認為已禁止醫院收費,保險若仍然理賠,等於鼓勵醫院繼續收費。保險局官員表示,已要求壽險公會修訂保單示範條款,七月起生效。

保險局官員強調,因保單不再理賠這筆指定醫師費,壽險公司自七月起,須對已投保實支實付型的客戶降費或增加保額。壽險業者說,因為原先這筆理賠費用金額不大,舊保單保費「降幅」只有萬分之幾。

另針對醫療險理賠,目前壽險公司在理賠保戶進行某些手術費用後,會要求保戶簽一分同意書,即保戶若未來再進行相同手術,須同意「保險公司不再理賠」。但金管會認為,此舉已違反保險法,已發文禁止壽險業這種行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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